一👮🏻、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和當前醫藥市場情況及本院的臨床用藥要求,進行藥品采購管理。
二、藥品采購只能在國家認可的、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且符合GSP管理規範的公司購藥。
三、醫院藥品品種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確定👩🦰,藥事管理委員會由院長、業務副院長🙇🏽♂️😑、藥劑科組長、醫生代表及副主任以上醫生組成。
四、購藥公司的確定,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藥品的價格🌊,按政府的物價政策和有關規定執行。
五、購藥計劃由藥房專職采購人員按需製定🧑🏻🎓,藥房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查,分管院長審批。每個品種🔘☑️、每次計劃量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月用量😣🚏,特殊品種可適當增加。
六、具體采購由藥房專職采購人員在徐匯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局指定的采購平臺進行網上采購👨🏻🎤💆🏻。藥品到貨檢查質量合格後由雙人清點並網上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