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校修繕工程和服務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達到控製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和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上海市建設工程報建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建交〔2011〕1034號)和《上海市高等學校基本建設管理和監督的若幹規定(試行)》(滬教委發﹝2006﹞38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修繕工程項目,是指在學校建築物↕️、構築物和公共基礎設施上進行以恢復和改善相關設施使用功能、提高設施使用效率等新增的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房屋修繕土建工程🖖🏼、水電改造工程、裝飾裝修工程、校園綠化及景點建設工程💧、消防安保工程🪈🦸♂️、通訊網絡工程以及校內原有場地、道路🛣、管道、圍墻等室外維修工程。
服務類項目是指學校委托社會其他機構或單位提供的第三方服務,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專業性🚀、技術性或勞務性服務內容🧛🏿,諸如為完成修繕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引進社會服務單位承擔物業管理、綠化維護、校園保安或公共基礎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等服務;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商業服務等公益性經營服務項目🧞♀️。
第三條 學校修繕工程和服務類項目招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標工作小組),負責相關的招標評標工作。招標工作小組成員由審計處、監察處🍞、財務處🫸、基建處🕟、實驗室與裝備處和意昂2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意昂2負責招標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學校修繕工程和服務類項目招標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學校對招標項目采取公開招標發包和邀請招標發包兩種方式🚵🏽,以公開招標發包為主💆🏻♂️;以投標人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社會信譽、報價情況等因素為評標依據🌄。
第二章 招標範圍
第五條 符合上海市招標辦管理的招標項目由上海市有關部門組織招標👩👧👦,其它符合下列標準和要求的項目均應由學校實行招標🉐🧎♂️:
(一)單項修繕工程合同估算價在人民幣20萬元以上的💻;
(二)修繕工程中勘察🙍🏽♀️、設計🥋、監理,以及咨詢、專項審計等服務類項目🚣🏼♀️,合同估算價在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
(三)物業管理、校園保安、綠化維護等勞務型服務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
(四)經有關職能部門認定必須招標的其他服務類項目。
第六條 合同估算價在前款規定必須招標價格以下的單項修繕工程、服務類項目,由修繕工程或項目所在的單位(部門)會商管理部門同意後參照本辦法製定選擇施工(或服務)單位的具體辦法,並報招標工作小組備案👦🏻。此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得因工程或服務變更總費用突破前款規定的必須由學校公開招標的標準。
第七條 使用學校各類經費投資建設的修繕工程和服務項目,除某些不宜招標的特殊工程或任務緊急的項目外,均應按本辦法實行招標。
涉及國家機密或因自然災害🍿、安全、急救等需緊急實施的修繕與服務類項目可在征得管理部門同意後先行實施,但應及時向招標工作小組通報項目情況🥣,並按照程序完備有關手續。
學校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按規定應該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不得由個人決定施工(或服務)單位。
第三章 招標方法
第八條 招標工作小組委托校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製作招標文件,公開發布招標信息,接受投標人報名📽,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第九條 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完成投標項目的能力和資質。參加投標的人員報名時必須出具法人委托書和相應的資質證書🥋。
第十條 曾參加過學校修繕工程、服務類項目,經學校認定有不良紀錄的投標人👋🏽,經招標工作小組確認後有權不接受其投標報名。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向招標工作小組成員行賄以謀取中標,一經證實有上述情況之一者,招標工作小組可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十一條 開標工作由招標工作小組主持,招標項目的投標人一般不得少於3家☕️。特殊情況由招標工作小組決定✍🏽。開標時,在監察部門、項目管理職能部門和招標單位代表共同在場的情況下8️⃣,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主要內容🤌。開標時投標單位可以自行確定是否派人參加開標🤹🏽🛗。
第十二條 評標時招標工作小組對投標人的資質、其投標方案可行性🕤、報價合理性(經過回標分析後)、社會信譽度等根據事先確定的評標辦法進行綜合評議;招標單位可以委派1-2名代表參與評標工作。
必要時,招標單位可以邀請1-3名校內外相關方面的專家參與評標前的方案論證🙆🏻、咨詢工作🧫👨🏽💼;招標單位可以委派專人(不少於2人)實地考察投標人的相關服務類項目管理服務情況。
第十三條 定標時,招標工作小組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招標工作小組組長作為召集人不參加投票。
中標候選人須獲得投票數的半數以上。如首次投票中無投標人過半數票,則選票數相對較多的投標人再進行一輪投票,獲多數票者為中標候選人。
第十四條 每次開標、評標及投票情況應有工作人員記錄備案,評標結果形成會議紀要並經參加評標人員會簽📄。
第十五條 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實施的招標項目其招標辦法另行製定,經校招標工作小組確認後實施。
第十六條 招標工作小組全體成員,必須盡心盡責,清正廉潔地做好招標評標工作🦹♂️🕝。
第四章 中標實施
第十七條 評標工作結束後由招標工作小組委托有關職能部門,將結果向相關投標人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再向中標單位發出正式中標通知書🧖🏻♂️,由招標單位代表學校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書🦹🏻♀️,並按規定簽訂廉政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十八條 招標工作小組委托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保管招標中的相關文件🎴,並做好歸檔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按合同要求,組織人員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加強管理和監督🤨,認真做好竣工後的驗收工作。
第二十條 審計部門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審計要求,認真做好審計工作。對應該招標而未經招標的項目或未經招標工作小組批準的項目(任務緊急的項目除外),不予審計。
第二十一條 財務處要嚴格把關,按《合同》和規定程序付款;對應該招標而未經招標的項目或未經招標工作小組批準的項目(任務緊急的項目除外)及未經審計的項目,一律不予付款。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某些不宜招標的特殊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經招標工作小組認定後另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此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修繕👼🏿、改造工程和服務類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稿)》(校後〔2008〕12號)停止執行🏛🎢。
第二十四條 相關單位(部門)和工作人員應依照本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校修繕工程和服務類項目招標工作小組。